校属各单位、各分工会:
根据《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4〕38号文件)精神,现需收缴2018年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请将本部门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于2017年11月24日前交到南华大学工会财务福利工作部。
特别提示:
1、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重大病伤医疗互助,按期交纳互助基金;
2、每年12月底为个人交款截止日期,本基金交纳对象交款后的第二年起可享受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待遇。因各种原因曾经停交互助基金又再次接续交纳的,接续交纳的当年不享受基金补助;
3、新进人员自愿加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的可从进校当年开始交纳,每人每年交纳互助基金100元,连续交满5年或一次性交满5年,从第6年起再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续交(详见附件3)。
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1.2018年重大病伤互助基金收交名单
2.部门代码表
3.《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4.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已交款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