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报对象:不在衡的离休干部
代报程序:
1、不在衡的离休干部本人或家属将整理好的符合报销规定的正式医药费相关票据及病历资料等邮寄至南华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离休科,如其中有住院费用发生应及时报告校医疗中心主任(07348160551)知悉;
2、离休科收到代报帐资料后进行内容登记,并在学校下一报帐日开展报帐工作。(学校报账统一时间为每月第一、第三周周三)。
3、报帐过程包括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审批。审核、审批程序根据报账票据金额有所不同,票面金额低于500元由医疗中心主任审核、审批签字,票面金额在500—1000元需增加后勤处处长审批签字,票面金额在1000—50000元需增加主管后勤副校长审批签字,票面金额在5万—10万元需增加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签字,票面金额大于10万元需增加校长审批签字。
4、以上审核、审批签字完成,离休科将报帐材料交财务处相关科室审核、报销,并填写委托单委托财务处直接将报销款项打至离休干部个人户头。
5、报账完成后,离休科电话告知离休干部本人或家属报账情况,并提醒一周左右及时查询报账款项是否到帐。
离退休工作处
2015年1月1日